来源:烟台日报-大小新闻
01
侵犯公民隐私案件影响群众安全感,芝罘公安坚决予以查处。近日,世回尧派出所接到居民报警后迅速行动,将在走廊偷拍居民隐私的作案人抓获。
9月25日
林某鹏窜至芝罘区某公寓
透过走廊窗户用手机偷拍女住户洗澡
被觉察后逃窜
世回尧派出所接警立动
通过大量走访和视频追踪
10月13日
锁定作案人后组织力量架网守候将其抓获
林某鹏被依法行政拘留

作案人
民警提示
办案民警介绍,作案人事先踩点,听到洗澡间有流水声之后偷拍作案。因而提醒大家,居住公寓等处,生活区域靠近走廊,洗澡间、厕所等易暴露隐私场所,需提升提防意识,最好采取悬挂窗帘等防范措施,以防被不法之人钻空子遭侵犯。
法制链接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02
公安机关对传播淫秽物品等涉黄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连日来,治安大队加强案件线索摸排,联合网安大队、卧龙、福安派出所缜密侦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,并依法刑事拘留。
10月11日
治安大队、网安大队、卧龙派出所联手行动
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嫌疑人傅某锁抓获
经查
傅某锁通过手机在网站注册个人账号
并上传5部视频供他人浏览
被认定为淫秽物品
傅某锁被依法刑事拘留

嫌疑人
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间
嫌疑人郭某怀通过手机在某网站注册个人账号
先后上传10部淫秽视频
治安、网安大队联合福安派出所对该案件深入侦查
嫌疑人郭某怀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
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

嫌疑人
民警提醒
传播淫秽物品罪,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,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涉黄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,切勿恣意妄为,落入法网得不偿失。
法制链接
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条【传播淫秽物品罪】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责任编辑:伟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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