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过信用卡的人,大多数人都存在透支行为。所谓的透支,说白了就是指卡里没钱,提前预付消费。银行给的透支还款时间一般是一个月,在这个时间里可以提前预付额度里的钱,下一个月还就行。
现实生活中,很多人被银行起诉追债。银行经常套用的起诉罪名就是恶意透支罪。下面我们来解析何为恶意透支罪。
信用卡恶意透支罪: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。
简单地说,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。
一,透支金额非法占有。也就是说主观上不想还。
二,透支金额逾期了。
三,银行已经做了两次催收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两次催收是一个月内的行为,可以是电话,信息,或上门催收。但必须是银行工作人员而非第三方催收公司。
四,期限。从第二次催收后开始计算,超过3个月后还没还款。这个期限不同于逾期3个月。大家要分清这两个概念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,才能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罪。透支大家都有,至于是否恶意,法院最看重的是客观行为,也就是是否存在长期失联行为。这个很重要!只要不失联,或者主动和银行协商(就算不成功),就不需要担心恶意透支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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