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买抖音账号直播带货,乐安一男子被骗25800元
近年来,自媒体平台快速发展,直播带货行业兴起,许多人为了让商品有更大的曝光度,挣取更多利润,选择直接购买粉丝数量较多短视频账号进行直播带货。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案情回顾
乐安县居民朱某某与网友钟某某、孙某某在几年前就互加了微信好友,三人平时会通过微信交流如何运营抖音、如何买卖“抖音”账号等内容。
2023年4月20日,孙某某分别联系了朱某某和钟某某,表示欲售卖其持有的一个有着86万粉丝的抖音账号。
朱某某和钟某某为了直播带货均答应购买该抖音账号,并向孙某某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各支付人民币25800元,但孙某某之后却未交付该账号,还将两人微信拉入黑名单。朱某某和钟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,于是报警。
案发后,孙某某家属主动向朱某某和钟某某全额退赔,两人均对孙某某表示谅解。
经依法审查,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后逃匿,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5.16万元,数额较大,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最终,乐安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二十四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;
(二)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;
(三)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;
(四)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;
(五)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。
检察官提醒
网上交易需谨慎,广大网友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不要轻信网络上出售“抖音”等短视频平台账号的信息,更不要轻易向对方转账汇款,如发现被骗请立即报警,及时挽回损失。
来源:乐安政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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