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找“主播带货”才不亏?如何找带货主播?
在我看来,中国所有的生意,大体可以分为两种:1、科技创新;2、模式创新。
创新的根本是什么?
以技术驱动发展是满足“未解决的需求”或“解决过去大量人力成本投入未解决的问题”;以模式驱动发展提高人们彼此间的交易成本。
科技一般出现在2B领域,模式2C居多;站在TOC的角度,几乎所有的商业模式都在抢占用户心智和时间。
当整个互联网增速放缓时,用户争夺赛就会加剧,进而较多品牌患上“流量焦虑症”,怎么办?
我们常说“用户在哪里,品牌就要到哪里去”。
众多品牌都蠢蠢欲动,挤破脑袋想进入“直播带货领域”,想尽办法从中捞一笔;不信你可以调研几个快消品牌,交流过程中总会出现“直播网红推荐”等字眼。
直播带货
如:百万粉丝博主带货销售个位数,当下销量曲线增长,次日退款速度指数增长,边高兴边忧愁;真是一杯敬朝阳,一杯敬月光。
因此,有效避开产业背后灰色操作,远离“被坑”标签显得格外重要,不妨我们站在商家视角,从电商直播的本质说起,聊聊合作和发展中的问题。
很多人认为早些年电视购物也是直播带货的一种,让人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商品,一定程度满足便利需要,不可否认“的确是”;但因虚假宣传和电商的发展,让这种最早直播购物的形态走向灭亡。
现阶段的直播带货是“电商场景”下延伸的一种新型零售模式,因此它也符合零售的基本规律,那零售是什么?
所谓零售,就是将商品或服务出售给“终端消费者”,供个人或家庭使用,从而增加产品和服务价值的一种商业活动;因此,视频平台符合当下发展规律,把当前主播分为三种:代言、KOL型主播、明星。
前者,自己做“商品”或“供应链”起家,通过直播拓展销路,这类直播背后多数是“夫妻老店”,女的负责直播,男的主管生产或运营;属于个体创业,并且有独立品牌。
其次,大家比较熟知,我把它总结为素人起身运用个人技能或“某些特质”快速借平台活动实现“原始粉丝积累”,再通过直播变现;大家熟悉的“李佳琪,薇娅”,就是个人主播起家。
后者,知识学者,影视演员,通过IP频繁出镜在各大场合,基于娱乐圈影响力成为公众人物,形成“偶像粉丝”的关系,发展离不开资本、作品、媒介平台三结构。
据此,我们知道“品牌公司”想和“主播”合作有很多细节部分,如排期、合同、询价、每个环节都令人头疼,怎么办?
进一步而言,在图文时代,电商平台是货架上的自助超市,商家在上面开店消费者自选即可;有网红主播后,相对超市就有“导购员”,他主要承载商品和服务的环节。
没有上游顶层“丰富的供应链基因”或者“掌握信息权”很难跑出这条赛道,原因有两个方面:1、品牌力、;2、重资产。
从商品角度分析,针对消费者而言,直播间主播口中的“宝宝,OMG”固然重要,但全网最低价是人性,也是身份的象征,这意味着粉丝更能死心塌地的追随主播。
市面存在较多的是“贴牌”;我们看到很多明星或者网红在直播间经常说“宝宝们,这是我自己公司的品牌”,均属于此类型。
什么是POP呢?它分四种类型:
1)SOP模式,2)LBP模式;3)SOPL模式,4)FBP模式。
售后、客服、运营跟电商平台相似,这种模式目前是主流,运营成本小,主要在于扣点和推广费用。
那SOPL和LBP模式一样,差别是结款不用给平台方开增值税发票,但是若客户要求就必须开,FBP模式即品牌拥有独立后台,商品先入库销售后平台直接配送,从仓储到客服都是平台的。
原因是微博到微信再到抖音快手,内容平台迭代速度快,网红红利逐渐平权化,所以KOL商业模式不好复制。
然后在中间解决网红的选题、立意、拍摄、剪辑、文案、设计公关推广等问题,聚焦帮助网红更好的营销拿到品牌合作岂不是最佳路线,那合作时,品牌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呢?
洽谈中的6大坑
在行业中常见的是后者,什么是坑位费呢?你可以把它理解成“出场费”,就是品牌方找网红要给固定的费用,几千到几万不等。
如头部主播罗永浩,李佳琪均有;除头部比较贵,一般没有什么带货经验的大号,较多报价都虚高。
因此,我们在合作中第一需要了解“坑位费”,进而审视对方主要带货选品是哪些品类,粉丝量;以及前几场下单数据,退货数据,播出时在看数据并核算ROI。
除坑位外,关于佣金的问题不可忽视,
一些机构为吸引更多品牌合作,会把“佣金费用”降到很低,但坑位费很高;也有些机构是坑位费低而佣金高。
总而言之,佣金是不可少的一部分;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很多机构在和品牌负责人沟通时会说,“不知是否能把产品邮寄到公司”查看后再敲定。
什么意思呢?你投入10万的坑位费,我保证帮你卖货多少份/营业额,是不是很香?
但我们往往会忽略一点,很多小机构和品牌谈“佣金要高”,譬如:我帮你保证卖5千单,可我要提10%的佣金。
最后怎么操作呢?机构装模作样直播下用坑位费下单,实则赚取的为“商品佣金”,最后再退一部分货品,也不吃亏;而退的商品在合同中并不呈现“佣金要退”,最后实则发现自己还是陷入当中。
当然有。
有些主播影响力差不多,可不一定适合品牌产品,因此所谓的同量级,最后效率却很惨淡,这里始终离不开关于“ROI”的问题。
美妆护肤领域,ROI能做到3,已经是相当好的数据,并且是成熟品牌找到匹配的网红投放;食品品类能做到1.5,就是不错的水准,饮料在1-2区间相当满意。
关于ROI的坑主要包含两种:
其一,GMV以直播当天成交额计算,结果7天退货率超高,实际成交量可能寥寥无几。
其二,口头承诺ROI但并不在合同中约定说明,最终实际ROI远远没有达到约定,品牌也只能哑巴吃黄连,有苦没处说;那避免踩坑的方法有什么呢?
合同约定好计算方法,如7天内退换货,产品可以约定产品售出第15天(确认收货)实际成交额计算ROI。
除此之外,对于预算不多的中小品牌,这些部分也值得注意,如:
有些机构为锻炼新主播,要求媒介和商家沟通说“新主播试播”,没有坑位费只有佣金比,看能否给个低价邮寄些样品;但你万万可能没想到,寄出的样品也许都没有到直播间,最后就不见了。
你以为样品寄出,主播档期安排上就相对踏实;可满怀激动观看直播时,发现主播的表演没有“5分钟”就快速切换到下个商品。
我遇到的大机构,往往都会询问试播后样品是否返还。
从品牌视角出发:
尽可能选择正规或者排名靠前的机构,其次,上述谈到的6大细节部分,有必要落到合同中,如ROI问题、保销售、更换主播、播出时长;但头部主播不一定好说话,因此品牌找头部并非是最佳,且中间洽谈周期要很久。
因此,根据市场调查很多品牌愿意用头部的价格去选择“二线明星”,一方面为做品牌背书,另一方面,明星也拥有天然“粉丝群”何乐而不为,顺便也能签约代言。
中小主播一般“更好”说话,他们有一个明显的优势是:1)用户精准,2)粘性高。
具有带货能力的中小主播,日常输出的内容相对聚焦和精准,本身很多是针对细分品牌的推荐和种草,所以他们吸引到的粉丝,关注他们的目的也很明确,而且这种类型的主播,更珍惜“粉丝”。
尤其是特殊品类,如母婴类,试想头部主播和拥有产品真实体验的宝妈“关键意见消费者KOC同时推荐给你母婴产品,你会选择谁呢?我想大多数人会更加信赖后者。
总而言之,品牌在选择时候不要盲目跟风与“头部”真香定律。
另外粉丝多(流量大)不代表转化能力强,带货强的主播在不同平台的ROI数据也不同,就算是同样品类,不同品牌甚至相同品牌的产出都有区别。
像美妆护肤领域,品牌要想做到比较好的ROI数据需要天时地利人和,产品好,价格合适,总而言之,前期要做好数据分析和市场调研,并且制定长期的推广和投放计划。
原因在于:
其一从法律角度,经纪合同、合作协议不受《劳动合同法》保护,双方协商空间较大。
其二如签订劳务合同,因双方属于中长期合作,不适用于短期的劳务。
其三签订劳动合同,因其受《劳动合同法》保护,双方就是劳动关系。
主要当中涉及到“自己的账号归属问题”、“IP运营内容产出问题”,网红收益分配问题。
前者为保证商品的GMV或ROI达到商家预期,商家会在合同中将KPI指标约定好;这种情况下,机构方需要完成约定的多项数据才能被认为“完全履约”,这就很容易形成争议。
所以为减少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,尽可能明确KPI(退款率、销售额)或者ROI不达标时,双方的分成比例和责任,这对彼此都有积极作用。
主要包括5个方面:客户名单、供应方名单、商品信息、商业计划、合作情况。
一些打着“不分成,不约束”的挂靠公司相对没有太大意义,不如自己做;因此不论合作哪家,主播一定要看清楚条约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,最后一切以合同为准。
总结一下:
就目前短视频平台发展来看,平台侧完成“供应端”改革和管理至少要1-2年时间,在用户时间分配转移上品牌还有两次红利:
1)平台管理不标准的短暂机会
2)头部腰部主播两级分化严重
因此,品牌方算好ROI大胆做“主播带货”的动作完全没问题,想要“品效销“三合一,其他维度的种草也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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