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个话题。这个话题与李嘉欣的重病事件相关。昨天我写了一篇题目为《恃靓行凶的李嘉欣重病遭网友嘲讽:这就是报应!》的文章,在文章里我明确了自己的观点,李嘉欣因曾经的情史使她受到了广大网友的谴责,虽然现在的李嘉欣早已嫁为人妻,但只要看到与她相关的信息,总会在评论区看到有人骂她坏事做绝,气死庄明月和宝咏琴、掌掴洪欣,脚踢蔡少芬致其流产……,种种恶行不断被人提起,李嘉欣此次重病抢救脱险后发文意在感叹生命之无常,同时也希望得到网友的安慰和祝福,不想评论区收获的却是一片骂声。

这件事让我想起郭德纲写给北京电视台台长的诗里的最后一句:始信人间报应灵。虽说李嘉欣现在已无大碍,但网上对她的评论她不可能不知道,想来她心里也不会很舒服,哪怕如她这样的女人其实早已经不在乎名节,但人的本性总是对批评的声音不爽的。
然而在一片骂声中我也看到了不同的声音:

我们也都看到了,许晋亨的前妻是赌王女儿何超琼,李嘉欣小三上位与许晋亨结婚后,过得也并不轻松,需要处理好和婆婆的关系,许晋亨在家族里并没有实际的权力,家里的财权在其父亲手上,李嘉欣是需要看公婆脸色生活的,婚后的李嘉欣才当得起聪明两个字,本身就好学上进的她努力学习各种社交礼仪谈吐,学习日文,精进厨艺,为的是得到公婆的认可,同时拴住浪子许晋亨的心,我想此时的她,如果遇上一个跟年轻时的她一样的女人来抢她许晋亨,她又会作何感想?
一个人的聪明,用在应该的地方值得我们去称赞与羡慕,年轻时的李嘉欣急功近利,仗着自己的姿色嚣张跋扈的做法实在让人憎恶,但既便如此,依旧有人替她说话。

可是如果不是因为刘鑫,江歌跟陈世锋认识吗?她会死吗?
好在,法律给出了公正的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达69万多元,多少钱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件事是非的认定。
同理,如果没有李嘉欣们,宝咏琴会被气死吗?
我在昨天写的文章下面看到另外一条评论也很有意思:

宝咏琴最恨的不应该是大刘吗?庄月明该怨的不是李嘉诚吗?当然李嘉欣有错,但错误最大的是男人。
这句话很有道理,是的,李嘉欣有错,这些男人们也有错,但是谁的错更大?是男人还是女人?个人感觉这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。
有人说即使没有李嘉欣还会有蔡少芬、洪欣,还会有关之琳……,所以李嘉欣不过只是刘、李二人风流韵事中的一小段故事,刘、李二人的原配应该恨自己的丈夫,因为没有李嘉欣还有洪欣、蔡少芬等人。

这个观点,有点做几何题的意思了,意思是如果刘李二人是一个过错主体,而使其发生过错的个体分为一个又一个女人,那么一个又一个女人的罪责就是以男人包养的女人的总数为分母,他拥有的女人总数越多,这些女人个体承担的罪责便会被稀释得越少,假如刘銮雄有10个女人,刘的过错值就是10,那李嘉欣的过错就是1/10,如果以这样的理论去为一个有错的人定罪,是不是刘銮雄女人越多,她的罪责便越少呢?
所以,我实在不能同意这样的说法。宝咏琴恨刘銮雄是应该的,恨李嘉欣也是应该的,是的,没有李嘉欣也有洪欣、蔡少芬、关之琳,那就恨完一个再一个,如果一个被明着欺负的原配连恨小三和情妇的权力都没有,那原配还有什么权力?原配的合法性体现在哪里?

再者说,大众对刘銮雄和李嘉诚的做法从来都没有认同过,宝咏琴和庄月明一样恨他们,只是因为有孩子,有共同的利益,不像李嘉欣那样轻松一拍屁股就能走人,她们和这些不忠的男人有共同的家庭,这里面有她们的辛勤付出的心血。
应该恨谁,是原配的权力,想恨谁就恨谁,而不应该被任何人定义。如果李嘉欣们是被强迫的,那么宝咏琴们恨她们是没有道理的,但偏偏是李嘉欣当小三当出了比原配还豪横的气势,这样的女人被骂,有什么好替她辩解的?
除非这部分人是和李嘉欣一样的人,除此之外,我想不出更合适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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